发布日期:2014/08/29
一、客运班线服务承诺
(一)不超载、不超速,遵守安全操作规范;
(二)车容车貌整洁、设施设备完好;
(三)按规定班次营运,不无故脱班、晚点;
(四)不甩客、卖客、宰客、兜客;
(四)在车厢内公示票价表,执行规定的运价;
(五)车厢(车身)设置服务监督电话,接受旅客监督。
(六)旅客投诉事事有答复,件件有落实
(七)亮证上岗,微笑服务,规范用语;
(八)定期更换座套、窗帘,每班次清扫车厢卫生;
二、汽车客运站服务承诺
(一)强化安全管理,严格执行“三不进站、六不出站”的规定。
“三不进站”:危险品不进站、无关人员不进站(发车区)、无关车辆不进站;
“六不出站”:超载客车不出站、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、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、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、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、乘客和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不出站。
(二)设施完备有效,环境卫生整洁,经营秩序优良。
(三)服务人员统一着装,佩证上岗,微笑服务,规范用语。
(四) 推进“首问负责、百问不厌”;对旅客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、件件有落实。
(五) 做到按班按点发车,当日不滞留旅客。班车因故晚点,车站将及时告知旅客,并按旅客要求退票或改乘其它班车。
(六)节假日外保证旅客购票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(七)严格执行物价政策,服务收费明码标价,在售票厅内公示政府指导票价和当日执行票价。
(八)设立旅客投诉、合理化建议监督举报电话,对车站违反服务承诺行为实施有效投诉者,给予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