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5/04/16
根据宿汽发〔2015〕4号文件规定,集团公司监察审计委员会将对全司被考核单位(含子公司)及部门处室2015年3月份及第一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时间:2015年4月28日开始,4月底结束,节假日顺延。
二、准备材料:
1、3月份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、员工自评情况。
2、第一季度书面小结(按考核标准内容写)。
内容包括:
(1)各项指标实际与计划占比,与去年同期比。
(2)存在问题
(3)整改意见及解决办法
请监察审计委员会考核小组与被考核单位做好迎考准备。
集团公司监察审计委员会
2015年4月16日